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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2021年度再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1-11-05
各会员、理事、爆破作业单位:
现将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2021年度再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理事、爆破作业单位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按照《通知》要求,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受吉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委托,负责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工作,协会接到任务后,按照吉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要求,认真开展此次培训组织工作,委托专业培训机构承办,开展对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期培训班(中高级):报到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3点至17点,培训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
第二期培训班(初级):报到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13点至17点,培训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二、报到、培训地点
长春市教育宾馆,详细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和海口路交汇处南行100米(北方市场后身),教育宾馆联系电话:0431-84651288。
三、培训人员范围
1.工作单位在吉林省辖区内。
2.已经连续参加历年继续教育。
3.未参加2021年度继续教育。
4.《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
四、费用
收费标准:协会会员、理事单位800元/人,非会员、理事单位900元/人。费用包括场租费、书费、资料费、专家授课费、考核试卷费、学习用具等费用。另食宿费用自理。协会会员、理事单位请到VIP 窗口报名。
为帮助解决学员住宿问题和疫情期间减少学员外出流动,经协会与教育宾馆协商,培训班学员在教育宾馆住宿,教育宾馆按照协议价收取,即标间170元/房(原价368元/房),含双人早餐。由于教育宾馆房间有限,学员报到时,请到报名处领取教育宾馆房间优惠券,领完为止。
五、报名、培训事项须知
(一)按照《通知》要求,培训班次人员安排原则不作调整,但同一单位的人员在培训数额内可调整;因工作冲突,个别确需调整培训时间的可申请调整。凡需调整的,请所在单位在开班的3天前与协会协商,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培训班纪律,服从培训班老师安排,课堂内固定座位,实行人证识别签到,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开具培训证明。培训期间,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将派人监督、抽查学员出勤情况。各爆破作业单位要指定1名负责人,组织管理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报至协会。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培训班纪律,服从培训班老师安排,课堂内固定座位,实行人证识别签到,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开具培训证明。培训期间,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将派人监督、抽查学员出勤情况。各爆破作业单位要指定1名负责人,组织管理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报至协会。
(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吉林省2021年度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信息采集表》(附件二)。
(四)为做好此次培训工作,协会特开设了咨询服务热线:0431-81931828。由于集中报名,人数较多,培训报名地点特设立等待休息区,各爆破作业单位需按申领排队编号报名。协会会员、理事单位可享受VIP优先报名通道。
(五)防疫工作要求: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报到时提供7日内近期核酸检测报告;二是要按照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参训人员的日常测温、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消毒等防疫工作;三是要协助培训机构和培训场地工作人员的防疫检查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参训人员带好口罩;四是要安排好本单位参训人员的食宿等健康和安全问题。
五、咨询服务
刘相腾 0431-81931828 13843012044
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2021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jlsbp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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