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收缴2021年度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1-06-04
各会员、理事单位:
为保障协会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更好的为会员、理事单位提供服务,根据《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章程》和《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协会从即日起收缴2021年度团体会员会费。请各会员、理事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支持协会工作,于7月31日前将团体会员会费缴纳至协会。感谢您对协会工作的支持。
一、会费标准:
会费收取标准按照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的会费标准收取。
二、缴纳会费方式:
1、现金缴纳
2、银行转账
(1)收款人名称: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2)开户银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卫星广场支行
(3)收款人账号:0710732011015200010619
(4)事由(或用途):会费
(5)在办完转账手续后,请及时电话告知协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相腾
联系电话:0431-81931828 13843012044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省警官公寓16栋126室
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2021年6月2日
责任编辑:jlsbpxh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