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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0-04-16

 

会员、理事单位、涉爆单位、专家

自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治【2013】669号)下发后,省公安厅和协会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在全省选拔了13名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教师,负责全省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几年来,我省在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为我省爆破行业人才的培养做出了较大贡献。加强我省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全省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委托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在全省公开选拔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教师工作。经协会研究,决定面向各会员、理事单位、涉爆单位、协会专家公开招聘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方式
(一)招聘范围:在吉林省爆破协会的专家和省内涉爆单位及相关从业单位正式人员中进行选拔和招聘。
(二)招聘方式:申请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教师,需经由市(州)公安机关和培训机构向省公安厅或协会推荐申报,统一经省公安厅和协会考核面试合格后录用。
二、教师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爆破事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年龄一般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刑事处罚记录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四)具有较高的爆破专业基础理论、技术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高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在爆破行业内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教师人选推荐程序
(一)推荐单位申报应填写《吉林省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教师登记审批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jlbx88585532@163.com,并将纸质版2份邮寄到协会(收件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省警官公寓16栋126室,刘相腾   13843012044)。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各项复印件)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0日
(二)协会收到材料后,将进行初选工作,初选符合条件人员,协会将名单报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统一参加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咨询
联系人:刘相腾  0431-81931828   13843012044
 
 
附件:《吉林省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教师登记审批表》
 
 
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2020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jlsbp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