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 培训服务>> 正文
转发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对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开展2018年度再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8-10-11

 

各会员、理事、涉爆单位:
现将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对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开展2018年度再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理事、涉爆单位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按照《通知》要求,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受省公安厅委托,负责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201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工作,协会接到任务后,按照省公安厅要求,认真开展此次培训组织工作,委托专业培训机构承办,开展对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201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期培训班(中高级):报到时间为10月19日13点至17点,培训时间为10月20日至10月24日;
第二期培训班(初级):报到时间为10月24日13点至17点,培训时间为10月25日至10月29日。
二、报到、培训地点
教育宾馆,详细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和海口路交汇处南行100米(北方市场后身),教育宾馆联系电话:0431-84651288。
三、培训人员范围
参训人员名单可参照《通知》第一、二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名单(附件一)
四、费用
收费标准800元/人(费用包括场租费、书费、资料费、专家授课费、考核试卷费、学习用具等费用)。另食宿费用自理。
五、报名、培训事项须知
(一)参训学员必须已参加2016、2017两个年度继续教育,未参加或仅参加一个年度继续教育,不予以接收报名。
(二)按照《通知》要求,培训班次人员安排原则不作调整,但同一单位的人员在培训数额内可调整;因工作冲突,个别确需调整培训时间的可申请调整。凡需调整的,请所在单位在开班的3天前与协会协商,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培训班纪律,服从培训班老师安排,课堂内固定座位,实行每天身份证签到并录入管理系统,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开具培训证明。培训期间,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将派人监督、抽查学员出勤情况。各爆破作业单位要指定1名负责人,组织管理本单位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报至协会。
(四)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复印件,并填写《吉林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信息采集表》(附件二)。
(五)为做好此次培训工作,协会特开设了咨询服务热线:0431-81931828。由于集中报名,人数较多,培训报名地点特设立等待休息区,各爆破作业单位需按申领排队编号报名。协会理事、会员单位可享受VIP优先报名通道。
(六)为避免因集中培训,参训人员食宿困难问题,协会可帮助参训人员提前在教育宾馆预留房间和订购自助餐,费用自理。如有服务需要,可将名单报送至协会。报送方式:填报《房间预留、自助餐订购单》(附件三)发送至jlbx88585532@163.com
六、咨询服务
刘相腾  0431-81931828      13843012044
附件一: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对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开展2018年度再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8年第一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名单
2018年第二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名单
附件二:《吉林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信息采集表》
附件三: 《房间预留、自助餐订购单》
附件四:2018年吉林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2018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jlsbp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