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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8年度团体会员费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8-07-02

 

各会员、理事单位:
 为保障协会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更好的为会员、理事单位提供服务,根据《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章程》和《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协会从即日起收2018年度团体会员费。请各会员、理事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支持协会工作,于8月31日前将团体会员费汇至协会。感谢各会员、理事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支持。
  一、会费标准:
  会费收取标准按照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2013年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的会费标准收取。
  二、缴纳会费方式:
  1、现金缴纳;
  2、银行转账;
  (1)收款人单位名称: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3)收款人账号:221000602018170003573
  (4)事由(或用途):会费;
  (5)在办完转账手续后,请及时电话告知协会。
  三、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相腾
  联系电话:0431-81931828    13843012044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路省警官公寓16栋126室
 
 
 
 
           
 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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