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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6-06-13

 

各会员、理事单位:
2015年度,各单位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员会费,为协会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大力的支持和保障,协会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与各会员、理事单位密切配合息息相关。在此协会向各会员、理事单位表示诚挚地感谢
   
根据协会《章程》和《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协会从即日起收取2016年度的会费,现将2016年度会费收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费收取标准按照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2013年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的会费标准收取。具体规定如下:
  会长单位:100000/年;副会长单位:50000/年;理事单位:10000/年;会员单位:5000/
  二、缴纳会费方式:
  1、现金缴纳;
  2、银行转账;
  (1)收款人单位名称: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3)收款人账号:221000602018170003573
  (4)事由(或用途):会费;
  (5)备注:请注明联系人电话、联系人;
  (6)在办完转账手续后,请及时电话告知协会。
  三、交费时间:于2016910日前。
  四、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相腾
  联系电话:0431-81931828    13843012044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路省警官公寓16126
 
 
 
 
           
 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201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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