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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会费收取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4-05-22
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文件
吉民爆协[2014]010号
关于2014年度会费收取的通知
各会员、理事单位:
协会自成立以来,在省公安厅正确领导下,在协会广大会员、理事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一年来积极实施发展战略,发扬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精神,正确履行服务职能,得到省公安厅和广大会员热烈拥护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保证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为会员、行业、政府服务职能,现将2014年度会费收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费收取标准按照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2013年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的会费标准收取。具体规定如下:
会长单位:100000元/年;副会长单位:50000元/年;理事单位:10000元/年;会员单位:5000元/年
二、缴纳会费方式:
1、现金缴纳;
2、银行转账;
(1)收款人单位名称: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3)收款人账号:221000602018170003573
(4)事由(或用途):会费;
(5)备注:请注明联系人电话、联系人;
(6)在办完转账手续后,请及时电话告知协会。
三、交费时间:于2014年7月30日前。
四、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伟力 刘相腾
联系电话:0431-81931828 18043000531 13843012044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路省警官公寓16栋126室
附件:1、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理事单位名单
2、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会员单位名单
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2014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jlsbp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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